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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东角头

于本期间,本集团继续开发一块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于过往年度授予本集团的K709-0003号地块(「土地」)。

该土地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南山区东角头黄金地段的滨海文化休闲区内,座落于后海大道以东,蛇口新街以南,望海路以北及后海滨路以西。其占地面积约65,000平方米可作为多用途发展土地,而可开发建筑面积约179,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可开发建筑面积143,000平方米,商业可开发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于本期间,本集团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取得基坑支护和土石方工程的建设施工许可证后,已启动该土地的建设工程。与此同时,本集团一直与各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方就该土地的开发方案和总体规划密切合作。这些计划与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包括地铁线路和地铁车站的开发)保持一致,以配合该地区的文化和休闲设施及附近的歌剧院。

就该土地的建设及开发成本而言,预计资金将透过内部资源、银行融资及其他适用的方式拨付。多家主要银行已积极就该土地的物业开发提供合适的融资条款,本集团将致力为项目争取最优惠的融资方案。

就名为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圳华」,本公司持有49%股权权益之合营企业,而其营业执照已于二零一四年届满),本集团与圳华之合营伙伴(「合营伙伴」)继续进行清算。随着过往年度进行土地置换,圳华于过往年度交付其一块位于深圳南山区东头的土地(「前土地」)的权益后,圳华不再持有任何重要资产。本集团于本期间并无录得来自合营企业的任何溢利分摊(二零二四年:无)。

同时,如先前所披露,一名前租户对相关官方部门(「当局」)与圳华先前就前土地上的建筑物、装置及设备拆卸、搬迁及补偿达成的搬迁补偿协议提出反对,并要求额外补偿。于去年,法院命令政府部门重新考虑前租户的赔偿请求,当局(包括圳华作为第三人)一直就此与前租户就赔偿要求进行磋商。本集团及合营伙伴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将根据其中国法律顾问的建议,在必要时采取适当行动。

根据本集团接获的中国法律意见,就本集团与合营伙伴之间存在着关于于圳华的历史争议,包括将圳华过往年度的股权由80%变更为49%(「历史争议」):就历史争议而言,根据二零一零年本集团与合营伙伴经仲裁后作出仲裁裁决,支持本集团有权分配圳华持有之前土地于开发前产生有关收入及利润。据此,本集团继续积极行动,寻求中国法律意见并采取权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及╱或仲裁),以就历史争议维护本集团于圳华及其资产的最佳利益。

深圳凭借作为全球顶尖的经济特区和创新、创业及先进技术枢纽的优越定位,将继续保持其在经济和数位竞争力方面的领先地位。在政府的持续支持和刺激政策下,尤其是在高端科技中心的南山区,深圳市有望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增长与发展方面扮演关键角色。

该土地毗邻的新高端住宅项目最近以强劲销售价格迅速售罄,见证着深圳当地房地产市场已呈现政策驱动的稳定迹象。此外,预计今年十一月在深圳举办的「第33届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将显著提升深圳的国际形象,伴随着高品质的市区重建基础设施,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深圳的房地产价值。深圳作为宜居城市的良好声誉以及政府持续推行的刺激政策,进一步支持深圳房地产市场的乐观前景。围绕该土地被打造为优质文化休闲区的完善城市规划,加上东角头歌剧院附近发展地铁基础设施,将进一步提升该土地未来的发展价值。

本集团将持续积极维护本公司就历史争议在圳华及其资产中权益。而本集团将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并在适当时机及时采取行动,同时继续寻求中国法律意见,以维护和提升本集团的立场。

同时,本集团将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方保持密切合作,探讨各种发展方案,旨在配合城市规划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歌剧院),优化该土地的未来发展价值,从而为本公司及其股东提升最大价值。

有关进一步详情可参见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